(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维护股东权益,提高议事效率。规则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需遵循规定流程,确保合法合规。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会议表决采用现场、网络等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情况并保存相关资料。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与公司章程配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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